50多年的新中国外交,留存下一批我国党和国家领导人收到的国务礼品,有关部门为此成立了一个“国际友谊博物馆”,专门收藏、保护、研究和展示它们。这批礼品至今已达16000多件、来自全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。它们已为许多人所知晓,因为曾先后在20多个省区市和特别行政区巡展,国内媒体也对此做过大量报道。
“来而不往非礼也!”收到国务礼品后,我国党和国家领导人是怎样回送的?尤其是在建国初期,国民经济百废待兴,处于逐渐恢复当中;我国还派出人民志愿军“抗美援朝,保家卫国”——在当时的条件下,我们在对外交往中送什么样的礼品?
从外交部档案馆近期对社会首批公开开放的部分外交档案中,记者找到了答案。
天津萝卜、山东大葱:新中国给斯大林70寿辰送厚礼显真诚
各种礼品清单在4000多件可查阅的档案中占有很大比重。这些清单不仅将品名、数量、价格、送礼对象的身份职务一一记录,连包装方法和用料、运费都详细列出。其中,档号为109-00003-02、题为“我国祝贺斯大林70寿辰(贺信、礼品单)”的28页档案引起了记者特别的兴趣。
这份礼品送出的时间是1949年12月20日至22日,距新中国成立仅80来天。礼品规格之高,估计在我国外交史上绝无仅有:分别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、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名义一起给一位外国元首送寿礼。其中党中央的礼品有大元帅丝织像、清代蓝花瓷花瓶、景泰蓝茶具、烧瓷寿盘,以及象牙雕刻的大花瓶、宝塔、龙船、球、八仙人、女英雄等共10种22件(套、对、帧、座),外加祁门红茶、上等绿茶和龙井茶。政府的礼品除大元帅陶瓷盘10个和每套99件的景德镇五彩瓷具两套外,还有“中国农民所献蔬菜果品”——山东胶东和济南产的白菜、莱阳梨、大葱,北京牙(鸭)梨、雪梨,天津和山东萝白(卜),北京绿皮圆形红心萝白(卜),江西小金桔等。蔬果中哪一种是“颗大”的,哪一种是“绿色”的,哪一种由“四荆条篓装”等,都标得清清楚楚。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礼品是大元帅丝绣像1帧和大元帅陶瓷像1对。
这份档案材料没有反映出送礼缘由。记者从我国《外交大事记》一书中,找到了如此高规格给斯大林祝寿的原因:毛泽东主席于1949年12月16日至1950年2月17日访问苏联。12月21,他在庆祝斯大林70寿辰大会上致词,赞扬斯大林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作出的贡献。毛泽东此次访苏以中苏签订《友好同盟互助条约》等3个文件而告结束。这份厚礼应当是毛泽东此次访苏及中苏谈判的一个重要配合。当然,更大的背景应是我国当时坚定地站在社会主义国家一边,真心实意地希望同苏联建立牢固友谊的外交战略。
“很多礼品打了九折”:采购人员常与商人“讨价还价”
一份份《礼品清单》档案,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建国初期我国的外交活动及成果。礼品有我国领导人与各国领导人互赠的,有我政府代表团出席对方国庆庆祝活动赠送的,有外国领导人或政府代表团访华赠礼后我们回赠的,有周恩来总理兼外长出席亚非会议等国际会议带去的。送礼对象中往往还包括对方翻译和接待人员。在当时国民经济非常困难的情况下,我们仍然保持了“礼仪之邦”的传统,送出了一份又一份由中国传统手工艺品、特产等组成的国务礼品。
雕漆、陶瓷、景泰蓝、牙雕、刺绣等工艺品是清单中常见的礼品;丝织、湘绣、描漆和陶瓷的中苏领袖像也时常被列入,毛泽东纪念章特别多。到了1952年,礼品清单中开始出现贴有毛刘朱周、全国名胜风景、国庆观礼、建设成就、外国来访代表团在华活动等照片的像册,以及邮册、诗笺谱、檀香扇、年画、民间剪纸、绸缎、锦旗等。
礼品清单拟定后,都要上报外交部领导亲自过目审定。当时我国尚无工艺品加工的国营企业,礼品往往由外交部工作人员临时到市场上搜寻,或从古玩商手中收购,档案中常可见到“讨价还价”一词。
1952年8月17日至9月22日,周恩来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前往莫斯科与斯大林和苏联外长谈判,讨论有关中苏两国关系的重要问题。8月19日,周恩来从莫斯科发回电报,要外交部迅速筹办一份礼品。记者从号码为117——00208-01的档案中看到,接到周总理的电报后,外交部在3天内即拟定了礼品方案电报周总理。经总理“电示礼品不够大方精美,并再次指示礼品的种类、购买款项等”,还具体指示“请郑振铎等同志协助”,外交部立即抽调人员,兵分三路,赴上海搜购绣品、瓷餐具等,赴天津选购地毯,在北京也“到处搜购”,并“配垫制匣等装潢”,还邀专家协助写礼品说明。18天后,两架中国民航货机将这批价值3.5亿元(旧币)的礼品飞送莫斯科。这份档案特别提到,在这次筹办中,上海文物管理委员会移交了绣屏、石雕、大象牙笔及一些精美手工艺品,上海外事处、文管会及专家们协同选购,“因此不但能买到较好的礼品,而且省时省力,价格公道。”“注意与商人特别是古玩商磨价钱,很多礼品打了九折,个别如碧玉洗原要5400万元,磨至4500万元。”
“老革命”遇到新问题:外交部专门制定“收授礼品办法”等规章
查阅一份份与外交礼品相关的档案,可以看出,对于刚刚用“小米加步枪”推翻了“三座大山“的中国共产党人和人民解放军官兵来说,外交礼尚往来完全是一个崭新的课题。小到与外国驻华使馆互赠贺年片,以及一些节庆日小礼品的赠送,大多数外交干部也都是很陌生的。对这种情况,从1950年12月7日至1951年1月10日,外交部一连制定了“新年及圣诞节收授礼品及祝贺办法”、“收授私人礼物原则及办法”共3个内部规章,通报各驻外使领馆和“外交部各单位干部”。
这3个内部规章要求,“我驻在苏联及新民主主义国家的使领人员,倘遇驻在国的朋友——普通公民或政府官员以私人名义邀请赴其住宅作客时,倘宴请日子为节日或主人生日,应随身带些礼物送给主人。”在审批过程中,一位领导在这一表述旁加上了“驻外人员在资本主义国家……被邀请时,亦应送礼品”。
对于“本部各单位”新年时收授各驻华使节的贺年片及礼品,外交部当时也作了5条规定:原则上我方不主动送,但如对方送来我们必须答谢。各国使领馆及其他驻华机构如有送贺年片及礼物,应收下,并于2日内复以贺年片或名片;贺年片买现成的,填上姓名,如对方贺我方夫妇,则送还时亦以夫妇名义;名片则在左上角用毛笔写恭贺新禧。如随贺年片附送礼物时应收下,送名片致谢,名片左上角用毛笔写谢字;部长、副部长还送贺年片时可考虑附相应礼品,但也可不还礼,其他干部则可不必还礼。我们不过圣诞节,故无论以圣诞或新年祝贺均于年底以贺新年名义复之。
“礼多人也怪”:赠送无经验影响送礼效果
由于对外交送礼缺乏常识和经验,建国初期,国内的各种代表团出国送礼很快就出现了一些问题。
1953年4月9日,我国驻匈牙利大使馆率先发回“关于出国代表团赠送礼品问题的报告”,提出代表团出国送礼“大有改进的必要”。这份编号为113-00181-02的档案中说,两年多来,各代表团携带的礼品均大同小异,互相重复,又未能前后照应和按照各代表团的性质之不同、代表团成员的身份不同而对礼品的质量、数量及赠送对象等有所选择。这些情况使得礼品的赠送形成了几乎是千篇一律、轻重不分且重叠的现象,大大影响了送礼的效果。
这份报告还详细列举了一个例子:使馆刚到匈牙利时,曾送给匈部长会议主席拉科西一些礼品,其中有象牙白菜一株,拉科西夫妇把它视为非常珍贵的礼品,珍惜异常,向贵客展示时都放在地毯上,生怕放高处摔坏了。但后来不少代表团到匈牙利,都带来类似的礼品,因此“匈牙利的同志也就感觉很平常了”。其他如景泰蓝、丝织风景画、刺绣、绸料等,“有些匈方的负责同志已得到类似的礼品不下四五份、六七份,甚至更多。”
在奉周总理指示筹办送苏礼品后,外交部有关处室也总结了此次筹办中出现的一些“缺点”:统盘计划不够,匆忙赶买,事后很多没有用上,尚余有166件。“如赴沪选购时,该买多少,花多少钱,无甚计划”。此外,因任务急,“只怕买不到好东西,因此常对商人表示只要你货好,不怕价钱贵,也给商人以可乘之机,可能抬高了价钱,特别在古玩商方面。”剩下的礼品中,有相当部分只好再去委托寄售;有一套“雕漆嵌玉石围屏”和一对“红地金花大瓷瓶”,因上面已刻上了此次送礼的符号,只好交外交部招待所作陈设用。
鉴于送礼中存在的问题,驻匈牙利使馆建议:出国代表团的礼品最好有计划地统一于一定的专门机构进行准备,根据代表团的性质、任务、成员身份和准备送礼的对象而有所选择和区别;礼品应尽可能简化,选择有纪念性质和富有宣传效果的为好,如锦旗、丝织或刺绣领袖像、年画、照片、画册和书籍等;成员身份不高的一般代表团不必带贵重礼品,只须带些小的手工艺品和明信片作为临时性的赠礼即可。